[本刊訊]:3月30日,日本厚生省公佈了2007年度(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命令檢查的物件食品名單,其中有關鰻魚的專案如下:
一、中國大陸:
1、噁(口奎)酸(養殖鰻魚及其加工品,附有政府證明書的除外)。
2、磺胺二甲基嘧啶(養殖鰻魚及白燒鰻,特別指出的養殖場和加工廠除外)。
3、恩諾沙星(白燒鰻、蒲燒鰻、肝臟製品)。
4、硫丹(鰻魚,僅限於廣東及上海養殖的)。
5、孔雀石綠及AOZ(鰻魚及其加工品)。
6、細菌數、大腸菌群(鰻魚加工品,限於白燒鰻、蒲燒鰻)。
二、臺灣:
1、磺胺二甲基嘧啶(養殖鰻魚及白燒鰻、蒲燒鰻,附有臺灣漁業署證明書的除外)。
2、AOZ、AMOZ(養殖鰻魚及其加工品)。
三、韓國:
噁(口奎)酸(活鰻,附有政府證明書的除外)。
編者注:
日本在《水產養殖用藥指南》第20報(2007年)中指出,磺胺二甲基嘧啶及其鈉鹽已停止生產,用藥指南決定從水產用藥基準一覽表中剔除磺胺二甲基嘧啶或其鈉鹽。